实验室化学品购置使用及废液处理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实验室化学品购置、使用及废液处理登记制度

 

1、本制度涵盖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的所有实验室及其涉及的所有教师、研究生与本科生;

2、本制度涵盖所有有毒、腐蚀性、易挥发、易燃、易爆的化学品,应对它们集中保管,对于出库、入库、使用需建立登记制度。

3、原则上本科生实验教学用有毒或易于制毒以及危险化学药品必须集中采购,每个实验室需设专人负责。

4、对教师、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创新、创业和科研训练使用的上述化学药品实行报备制度,具体由教师本人或员工指导教师负责。

5、各个实验室应定期清查化学药品以及定期及时处理废液废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弃物和过期化学品不能随意丢弃和排放,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7、对于废气的处理:(1)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柜内尽行,尽量避免对室内环境的污染。(2)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实验必须备有吸收或处理装置。

8、对于废液的处理:(1)不同类别化学废弃液,应根据其性质分类收集与处理,对于倒入废液桶内化学废液的主要成分,应做好记录,同时避免废液间相互反应。(2)废液桶上应有清晰的分类和成分标签,桶口要密封良好,废液不应超过废液桶最大容量的85%;当废液收集到一定量时,及时联系相关单位,统一处理。(3)对于剧毒废弃物,应醒目地标有剧毒标识,回收时应向相关部门申报,请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9、废渣等化学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产生后应及时装瓶或装袋密封,贴好标签,做好详细记录;积存到一定量后,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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